现在时间是:2024年3月29日
重庆律师公告

      重庆冠凯律师杨义禄为你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电话联系!联系电话:15178922678.地址:忠县红星小区新华路4号附1号B栋二楼(德源大厦.)

    我所因业务发展,需招聘律师数名,保证案源,待遇较好,欢迎有司法资格的人员前来应聘。联系电话:15178922678(杨主任)


重庆律师忠县律师杨义禄竭成为你服务
联系忠县律师
 行政诉讼更多>>
    时事新闻
 
海南乐东县原副县长石春海受贿359万一审被判15年

 海南省一中院6日发布消息称,乐东县原副县长石春海非法收受21家单位和个人贿赂,共计359万元和价值48897元的住房装修。12月5日,海南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石春海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法庭审理查明,石春海多次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经济利益。2010年下半年,为使21.23亩土地顺利办理过户手续和上述78.98亩土地用途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石春海收受70万元好处费。

2009年11月份,一家公司竞拍到乐东县抱由镇昌化江南侧74亩土地,在建设过程中,为了让石春海尽快协调解决项目拆迁问题,该公司董事长连某送给石春海50万元。

此外,石春海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获取药品经营权、谋求项目投资利益等,先后分别接受了其他18家单位和个人4万至28万元不等的贿赂,并接受了某规划设计院法定代表人赖某价值48897元的住房装修。

法庭认为,被告人石春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石春海在短时间内收受贿赂次数多,数额特别巨大,且没有积极退赃,应酌情从重处罚。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石春海不服判决,表示将提出上诉。

来源:新华社
 
 
 
 
网站声明:本站属于公益性法律宣传网站,部分文章来源于其他媒体,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敬请告知,我们将及时做出处理
中文网址:忠县律师.COM 英文:ZXYLS.COM
Copyright http://www.zxyls.com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杨义禄 技术支持:鼎睿云网络科技
地址:忠县忠州镇新华支路4号附1号(德源大夏B栋二楼) 邮编:404300 法律咨询热线:023--54814666 15178922678 QQ:1056326385
本站关键词:重庆律师忠县律师 qazxc148@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