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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忠县一男子被检察院以重婚罪起诉

《重庆日报》农村版6月11日第6版报道  通讯员 李道洪 付明兰  

      妻子离家出走后,熊华(化名)不忘旧情,仍然经常到岳父、岳母家走动。

      后来,他与妻子的姐姐张素(化名)产生了感情。

      双方在各自都没有离婚的情况下,竟然共同生活了10多年。

      近日,忠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重婚罪对被告人张素和熊华提起公诉。

      巧合?

      姐妹俩都“离家出走”

      1986年,丰都县董家镇大垭口村29岁的村民熊华(生于1957年),与比自己小7岁的忠县白石镇两河村民张英(化名)喜结连理。

      两人婚后生有一孩子。

      1987年,张英突然离家出走,音信全无。熊华从此既当爹又当娘。

      虽然妻子出走了,但熊华逢年过节依然会提着礼品到岳父、岳母家走动,平时还常常到岳父家帮忙做农活。

      张英的亲姐姐张素生于1963年,属于文盲。

      张素1996年与白石镇村民何桢柏登记结婚,1997年生下一男孩。

      然而,何家太穷,张素受不了这个苦,于2000年10月4日带着自己的部分嫁妆,只身一人回到娘家。

      移情

      他和妻姐公开同居了

      凑巧,当年张素回家不几天,熊华就到岳父家走亲戚。

      陪着岳父母聊了一会家常后,老实憨厚的熊华仍然像以前一样,自顾自地去做农活。

      张素发现妹夫勤劳善良,与自己的丈夫相比强多了,心里于是生出许多好感。

      几次走动之后,熊华发现张素一直住在娘家,便慢慢得知了张素离开丈夫回家的事情。

      机缘巧合,熊华对妻子的思念,逐渐转移到了张素身上。

      张素也认为熊华品质端正,又有孝心。

      两人惺惺相惜,渐渐互生爱意。

      熊华没事就往岳父家跑,不久后就和妻姐张素公开谈起了恋爱。

      相处几个月之后,张素跟着熊华悄然回到丰都董家镇熊华家中,和他一起生活。

      到了2001年,两人生下一小孩。

      事发

      张素的合法丈夫报了案

      10多年来,岳父家有什么事情,总是由熊华出面处理。

      而在丰都,俩人俨然一对夫妻,相敬如宾。

      周围群众不知内情的,也以为他们真是夫妻。

      而张素的丈夫何桢柏在这10多年里,一直四处寻找妻子,只是没有得到确凿的消息。

      今年2月,张素、熊华回到岳父家过年,被村民发现了。

      “张素和自己的亲妹夫生活在一起,还生了个娃儿!”消息在当地迅速流传。

      何桢柏得知此消息,十万火急地赶到两河场,发现消息果然不假。

      何桢柏于是找到张素讨说法,熊华置之不理,带着妻儿回到丰都。

      5月17日,何桢柏向公安机关报案。

      20日,熊华、张素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链接】

      重婚罪的五种类型

      承办本案的检察官提醒,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行为中以下几类较常见: 

      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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